外国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考核制度(试行)

发布者:华苗青发布时间:2018-10-24浏览次数:743


为加强我院分团委学生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学生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我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分团委学生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 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对分团委学生会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作为评选外院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学生会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自评占20%,互评占30%,工作表现占50%。工作表现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60,奖罚分为40)。

   (二)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末,并公布考核情况。(备注:每个月进行一次汇总。)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

   (三)学生会考核工作由主席团、秘书处负责,配合做统计工作,考核结果上报分团委书记、副书记,考核中分团委、学生会互相监督。

三、考核内容

(一)自评、互评

分团委学生会每学期末召开述职大会,每一位学生干部需提交工作总结与PPT,并现场述职,述职完毕进行自评互评打分。提交述职材料不全或不参与述职者(含请假),取消评优资格。

(二)工作表现考核

工作表现考核由六部分组成:“思想考核”、“工作态度考核”、“活动参加情况考核”、“例会考核”、“值班考核”、“嘉奖部分”。

1.思想考核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者加2分。

2)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在网络发布不当言论,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行为作斗争者加2分。

3)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加2分。

4)能与广大同学融洽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者加2分。

5)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课程成绩良好者加2分。

6)晚自习(大一)、上课迟到、早退被发现的,扣2/次,旷课被发现的,扣3/次;

7)在考试中作弊受处分或通报批评者,将从分团委学生会除名,取消评优、资助资格;

2.工作态度考核标准

1)布置的策划任务,完成情况优秀且个人独立完成加5/次,团队完成者,主策划人加2/次,其余人每人加1/次;完成情况良好且个人独立完成加3/次,团队完成者,主策划人加1/次,其余人每人加0.5/次;

2)对分团委学生会布置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3—5分,延误完成工作任务酌情扣3分,工作中犯严重错误者,视情节轻重扣2-6分;

3)工作中推卸责任者,扣2/次。

4)不善于管理个人情绪,与他人相处不融洽,导致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团结协作受到不良影响者,减4分每次。

3.活动参加情况考核标准

1)院级大型活动,所有团、学干部及各部门干事均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

①无故未到者扣3/次;

②迟到、早退扣2/次;

请假者扣1/次。

2)其它部门组织的活动,由学生会主席协调调派到场的人员必须准时到场,办公室副主任应认真登记。

① 未到者扣3/次;

② 迟到者扣2/次;

请假者扣1/次。

注:活动考勤及工作安排有两次无故未到者,自动取消学生干部资格。

3)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组织不力导致的活动混乱和准备不充分导致的失误,部长、分管主席团,酌情扣2-5分。

4)对工作情况不及时反馈给负责人者,每人每次扣2分,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分;

5)凡院分团委要求主席团、各部门部长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扣2分,工作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否则扣2分到4分;活动后一周内,部门提交书面总结及反思材料,否则扣24分。

4.例会考核标准

包括学院团、学干部例会、本部门会议及另行通知的各项会议。

1)部门例会必须两周一次,未举行,部长、副部长扣3/次,分管主席团成员扣3/次,每个月如期举行,部长、副部长加2/次,分管主席团成员加2/次;

2)部门例会认真做会议记录,未做到,部长、副部长扣1/次,分管主席团成员扣1/次;

3)部门例会副部长负责考勤,无故迟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者)或早退,扣除2/次;无故未到者(未请假)扣3/次,迟到早退者扣2/次,请假者扣1/次;不遵守会场纪律,说话、讨论、大声喧哗等扰乱开会的秩序扣1/次。

4)主席团例会必须必须一周一次,未举行,全体主席团成员扣3/次,每个月如期举行,全体主席团成员加2/次。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考勤。无故迟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者)或早退,扣除2/次;无故未到者(未请假)扣3/次,迟到早退者扣2/次,请假者扣1/次;不遵守会场纪律,说话、讨论、大声喧哗等扰乱开会的秩序扣1/次。

5)团、学干部其他另行通知的例会,无故迟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者)或早退,扣除2/次;无故未到者(未请假)扣3/次,迟到早退者扣2/次,请假者扣1/次;不遵守会场纪律,说话、讨论、大声喧哗等扰乱开会的秩序扣1/次。

6)例会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注:会议考勤有两次无故未到者,自动取消学生干部资格。

5.值班考核标准

1)办公室值班无故缺席扣2/次、迟到或早退扣1/次,值班换班需值班者自行找到替代人员,并向分团委书记申请,违者扣1/次。

2)认真完成办公室值班工作,最后离开者需锁门,忘记锁门扣2/次。如因未锁门导致办公室资料、物资损失者,自动取消学生干部资格。

3)值班期间保持值班桌面整洁度,违反规定视情况扣0.5-1/次。

6.嘉奖部分

1)大型活动“一二·九”、运动会、“外语节”、“外语沙龙”中,表现突出者,获评“特别贡献个人”,加6分,获评“优秀工作者”,加3分。

2)凡重大精神、内容(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或学生会出现重大问题必须向分团委书记、分团委副书记(老师)汇报,能及时与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5分。

3)对每次部门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5分;

4)一学期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全勤者,加5分;一学期例会、值班全勤者加5分;

5)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加5分;

6)为学生会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对其作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5—10分;

7)非本人值班的而帮助别人值班者每次加2分;

注:考核扣分至20以上者,留会查看;扣分至3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分团委学生会干部资格,取消一年内各项评奖、评优、资助资格。

本考核由对外交流部、学术科技部收集各学生干部考核的结果、分团委办公室副主任统计、整理。

本考核对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等都具有参考价值。即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分团委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依据,并报送学院分团委备案存档。



第二部分 外国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优秀部门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生工作的良性运行,并对各部门的工作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分团委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细则如下:

部门名称:部长 副部长

项目

细则

总分

得分

部门建设

10分)

1各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两次例会,开展工作技能培训,交流工作心得,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问题,统一思想。并及时完成会议记录表上交办公室主任汇总。

5

  

2.部门内氛围和谐,无干事中途退部情况。

5

  

部门

工作计划

10分)

每学期初,各部门应按时上交部门工作计划,计划应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有实质性内容,按时上交加5分。

5

  

  

各部门应该在每周四下午向办公室主任上报下周工作安排。

5

  

工作

纪律情况

10分)

1.按时参加学生会重大集体活动,迟到一次扣/每人,无故缺席一次扣/每人。

5

  

  

2.上级组织交办的工作能完成认真、负责,达到要求。

5

  

协作情况

15分)

1.正副部长间分工明确,工作有条理。

5

  

2.在学生会大型活动中相互配合,团结互助,努力工作,考评组进行监督,总结。加强与其它部门的交流,互相学习,保证活动顺利举行。

6

  

3.经常听取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思想状况及生活学习需求。

4

  

常规工作

10分)

部门内部通力合作,按时完成常规工作任务,并达到要求。

10

  

部门活动

25分)

各部门应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部门特点,开展相关活动。各部门开展的活动应提前一周将活动策划书、工作安排表上报主席团(10分),并通知宣传部、秘书处、新媒体部作相关的报道;(5分)活动过程分工合理,井然有序,无失误(10分)。

25

  

  

活动总结

10分)

活动总结有重点,有条理,有实质的内容。各部按时上交加4分,在主席团对各部的总结审定后认为优秀的酌情加1-4分。没交的扣8分。

10

  

  

主席团评议

10分)

学期末由主席团进行评议鉴定。

10

  

总分

  

100

  





































注:考评组由分团委书记、副书记、主席团组成,办公室主任负责汇总考核材料。

  

  


 

第三部分 外国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事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则

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60分,奖惩分为40分。

、考核内容:

干事考核制度由四个部分组成:思想考核例会、值班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考核。具体如下:

(一)思想考核

1.政治立场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者加2分。

2.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在网络发布不当言论,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行为作斗争者加2分。

3.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加2分。

4.能与广大同学融洽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者加2分。

5.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课程成绩良好者加2分。

(二)例会、值班考核

    1.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扣5/次;早退、迟到扣3/次;请假扣1/次。

    2.例会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3.白天在党员工作站值班,一学期满勤加6分;无故缺勤者扣2分每次,请假扣1分每次,迟到扣0.5分每次。

(注:值班考核由秘书处直接监督)

(三)部门工作考核

    1.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扣8分,被安排到而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两次以上扣15分,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3—5分;

    2.对主席团、部长布置的非本部门的工作任务,积极参与者加3-5分;

    3.对工作情况不及时反馈给负责人者,每人每次扣2分,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分;

4.积极参与活动策划,个人独立完成加5/次,团队完成者,主策划人加2/次,其余人每人加1/

5.例会或工作凡有请假者必须事先写好请假条,由部长、副部长或分管主席签名;违者扣2分。

(四)其他综合考核

   1.晚自习(大一)、上课迟到、早退被发现的,扣2/次,旷课被发现的,扣3/次;

   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

若被通报批评者扣10分,若被严重警告者扣15分;

若被记大过者扣15分,若被留校察看者扣20分;

(五)嘉奖方面

   1.凡重大精神、内容(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或学生会出现重大问题必须向主席团汇报,能及时与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5分。

   2.对每次部门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5分;

   3.积极参加部门自行举办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干事加2分;

   4.本月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全勤者,加5分;本月例会、值班全勤者加5分; 

   5.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加5分;

   6.主席、副主席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每次加1分;

   7.为学生会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对其作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5—10分;

   8.非本人值班的而帮助别人值班者每次加2分;

三、测评方法

分团委学生会干事每月一次小测评,测评小组由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分管主席团组成。

根据每月测评得分,评选出“月工作之星”。根据月工作考核得分累加,评选每学期优秀干事。

    注:秘书处收集各部门每月考核的结果,办公室主任统计、整理,每月初对考核获得月工作之星荣誉称号的干事进行公示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