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社团管理制度

发布者:李月发布时间:2018-06-12浏览次数:654

外国语学院社团管理制度

学生社团组织是由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我院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1.各社团须在每学期开学后的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履行学期注册登记手续(包括社团名称,各相关负责人,社团现任成员等),并根据成员人数领取社团积分本,由社团负责人分发给各社员。

2.各社员在需积极参与所参加社团举办的活动,参与次数每学期不得少于三次,涉及到社团重大事项,各社员必须参与,特殊情况可向相关负责人请假。

3. 社长记录各社员的表现情况,对各项社团活动进行考勤。

4. 社员证发放时间为入社一年后,经审核通过后发放。

5.社团管理部定期检查、监督社团活动。

6.社员证发放后,一经发现该社员有不真实,弄虚作假的情况,立即收回。

7.关于优秀社员的评比,每个社有3个优秀社员名额,根据社员(除了社长与副社长之外的社员)的表现,表现积极且踊跃参加社团活动者,颁发优秀社员证,在奖学金评定综合测评中,可加非学业因素学分1分(如果社团内没有表现突出的社员,可不上报或少上报优秀社员)

8.关于院级优秀社团及优秀社长的评比方案:

1根据社团的活动情况进行评比,例如:活动质量,活动覆盖面以及活动影响力等,由院分团委书记、社管部部长进行综合评定,评出优秀社团及社长。

2)平时的活动由社管部干事进行跟进,社长每周需整理社团活动 并发给社管部负责干事,由干事整理社团活动情况之后发给社管部部长,部长报送院分团委书记,作为评比优秀社团及社长的依据。若没有及时将活动内容发送给干事或者部长,则视为没有活动

9.关于院级社团社长的奖励:

1)社长任期满一届,颁发社长聘书,根据其工作表现,评出优秀社团与优秀社长

2)优秀社长在奖学金评定综合测评中,可加非学业因素学分3学分,优秀副社长可加2.5学分;未获得优秀社团的社团社长加2学分,副社长加1.5学分。

3)校级社团社长不参与院优秀社团及社长的评比,可根据所获其他荣誉情况,给予奖学金评定综合测评非学业因素加分。

南京晓庄学院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