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京晓庄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合格且正式公布后转入我院专业的学生。
1.转专业学生需修满不少于转入年级和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最低学分要求方可毕业。
2.学生可选择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开设课程进行补修或重修。
3.公共基础教育模块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按照转入年级和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完成,不足部分需要补修。
4.学生转入专业前已获得的除第3条外其他课程学分可以认定转入年级和专业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第一学年开设除第3条外全部必修课程或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
5.转入日语专业学生所修大学英语(一)、(二)课程可以认定为二外英语(一)、(二)课程学分。
6.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生效执行,适用于自2017年起入学学生;对于2017年前入学学生,本着“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参照适用本规定。解释权归学院教学委员会。
外国语学院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