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新时代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发布者:侯卫卫发布时间:2019-04-18浏览次数: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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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机关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展示新时期学校各级党组织、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动员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目标任务,立足岗位、对标找差,创新实干、争当先锋,校党委决定评选一批“新时代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和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范围为党总支、机关党委、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校的正式党员。

2019年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单位、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表彰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江苏省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以及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模范履行职能职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行政管理等重要工作,围绕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坚持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服务,勇于实践,锐意创新,成绩显著。学生党支部能具体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

3.不断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推进“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8+x”组织生活基本制度规范落实,党组织生活质量较高。积极开展党建创新创先活动,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和创新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新方式、新模式,取得良好成效。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党政领导配合协调,开拓进取,清正廉洁,乐于奉献,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5.二级党组织应是学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党组织全体成员近两年未出现任何违纪现象。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党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立足岗位、勤奋敬业,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学校各项工作以及学习生活中表现突出,并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

4.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得到群众的尊重和信任。

5.原则上教职工党员在上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被评定为“优秀”格次,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学生党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项实践活动,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年度获得一次及以上专业学习奖或实践技能奖或社会活动奖,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表彰程序和办法

(一)推荐与考察。各级党组织按照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研究推荐本单位范围符合条件的党组织和党员作为推荐对象。

党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深入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征求纪委、相关部门意见。

(二)审核与公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察推荐对象,确定拟表彰对象并进行公示。

(三)决定与表彰校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综合审定,确定表彰对象。在“七一”前夕集中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四、其他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要充分重视评比表彰工作,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细化要求,将评比表彰工作作为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意识的重要手段。

(二)评比过程中要注重舆论氛围的营造,弘扬正气,选树典型,积极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在学校事业发展中作做出的贡献,充分发挥榜样的带动作用。

各二级党组织需将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附件2)和先进事迹材料、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附件3)等材料于43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朱姝,联系电话:86178113,地点:行政楼426办公室。


中共南京晓庄学员委员会

                            2019414

附件1:2019年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单位、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doc

附件3:校级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doc